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0-10-14 09:15:26[当前版本] | 陈洁莹 | 创建版本 |
2020-10-14 09:12:47 | 陈洁莹 | 创建版本 |
2020-10-14 09:10:41 | 陈洁莹 | 创建版本 |
近期财务部通过检查油站监控发现,收款人员前往油站发放伙食费,油站负责人在收到费用后没有将其交由出纳进行保管,而是将其交于收款员作为油款进行上缴。该操作违反了公司对油站资金管理实行收支分离的相关规定,没有将审批类费用妥善保管,而是自作主张将该笔费用直接作为油款上交,在向油站核查的过程中,了解到油站当时认为上缴油款还没有整理完毕,所以直接将收到的伙食费进行了上缴,相同于挪用相关专款,后期又涉及坐支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