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 17:58:28 版本 : 坚决拒收突如其来的“新品”
作者: 潘燕玲 于 2020年12月08日 发布在分类 / 物资采购类(2020年1-9月份) 下,并于 2020年12月08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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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 18:02:27[当前版本] 潘燕玲 拒收“新品”
2020-12-08 17:58:28 潘燕玲 拒收“新品”

案例:便利店的部分商品是由供应商直接送货到油站,当供应商送货到站时,发现商品中存在“新品”,我们该怎么处理?

案例分析:

案例中所说的“新品”并非是我们主动订购的商品,而是供应商未经我们同意擅自送来的商品,这类商品一般是生产厂家的新产品、或是是某类商品缺货而送来的同类替代品。

面对供应商送来的“新品”,我们要做到:

(1)慧眼识“新品”:要在供应商送货到站的时候第一时间辨认出“新品”,切不可因大意而直接收下“新品”。

(2)果断据“新品”:在发现有“新品”时,直接拒收,随后立即向物资采购部反馈,切不可单凭主观判断该“新品”适合便利店销售而冲动收下。

因为对于便利店商品进销选择,采购部会通过各种标准的考核,确定通过才可以确定定货,所以对于供应商送来的“新品”,大家切不可随意收下。

物资采购部

20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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