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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员工的离职交接工作
作者: 许湘萍 于 2024年11月28日 发布在分类 / 人力管理类(2020年10月份起) 下,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编辑

公司规定,试用期员工,如因自己不适应工作环境,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单位)负责人及人力 行政 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妥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职;正式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告知部门(单位)负责人 人力 行政 部,经批准后办妥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员工申请离职, 确保信息对称,避免工作出现错漏, 负责人在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时应及时在 OA处提报“员工离职提报流程”。负责人根据流程提示填写计划离职时间,待员工正式离职后,再填写 最终 确认的 离职时间 注意 实际离职时间需按员工工作的最后一天填写,比如某某员工  202 4  年 10 月 25 日做完最后一天就没来,则实际离职时间即写 202 4  10 月 25 日

员工离职,负责人除了及时提报流程外,还有两个方面需要及时跟进: 负责人在员工正式离职时要指引离职员工签订离职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同时注意 离职交接表中的实际离职时间需按员工工作的最后一天填写 ②员工离职,负责人应有意识去跟进离职员工的工作服回收,确保每一位离职的员工都能收回工作服。     

同时要注意,负责人将离职表和工作服搭送往人力部时需要及时跟人力部相关人员说明: 寄何人的 物品 ,什么时候递送,托谁递送 ,这样才能 确保物品准时送达 而不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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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09:30:48[当前版本] 许湘萍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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