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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处理请假和加班之间的关系
作者: 许湘萍 于 2024年12月27日 发布在分类 / 人力管理类(2020年10月份起) 下,并于 2024年12月27日 编辑

分享一则小案例:

人力部在统计月度考勤时发现某些员工存在又有加班又有请假的情况。经过询问相关人员后得知,该员工先前排了 3 天休息天和 1 天半天班,半天班即是相当于休息了半天,则本月总共已休息了 3 天半。后面该员工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休息一天,但排班人员看这个员工休息天已经不足一天了所以直接为这位员工请了事假,这样最终就造成了该员工事假一天并且加班半天。这样又有请假又有加班的情况造成了冲突。这样的处理是不正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改如何处理呢?

由于该员工先前共休息 3.5 天,还有半天假期,如果该员工还需再请一天假期的话,我们应该排这天为半天班,再按照半天班时间进行请假即可。排了半天班相当于已经休息了半天,所以排了这天为半天班加上之前休息的 3.5 天一起本月总共休息了 4 天,这样该同事即不会超出总休息天数,又不会造成又有请假又有加班的冲突。

此案例事项属于特殊情况存在,如若后续考勤处理人员在特殊情况无法判断该如何处理的情况下,可及时联系人力部相关人员进行解答,共同做好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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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修改人 备注
2024-12-27 09:20:48[当前版本] 许湘萍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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