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知识
荣誉
登录
检索
×
Close
[Title]
[Message]
登录后关注
20
1
加油不规范,一案双罚!.docx
作者:
朱仁伟
于 2026年01月30日
发布在分类
/
设备维护类(2020年10月份起)
下,并于
2026年01月30日
编辑
加油不规范,一案双罚!
2024年7月19日,行政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加油站加油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1#加油机直接用加油枪向塑料壶内加注油品。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加油站进行核查,调取了监控录像及相关资料后,发现加油员刘某某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直接用加油枪向绝缘性容器内加注柴油800升。该加油站及相关责任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6.1.2条。
处理结果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结合所在省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加油站给予警告,并罚款1.4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弓某某、加油员刘某某分别给予警告,并各罚款2300元。
专家评析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6.1.2条规定,不应在加油作业区外进行加油作业。不应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容器进行散装加注。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加油员刘某某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直接用加油枪向绝缘性容器内加注柴油800升,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该加油站、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加油员进行处罚,实施“一案三罚”。
好评
0
0
差评
0
最新评论
当前评论数
1
条
查看更多评论
登陆后发表评论
同类知识
切记!出租不等于安全责任转移!.docx
违规动火引事故,行刑同步严追责!.docx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全”!.docx
占用疏散通道被双罚!.docx
加油不规范,一案双罚!.docx
加油站设备不防爆,重大事故隐患!.docx
莫等事故才警醒,使用危险物品违规必罚!.docx
从“漏洞”到“悲剧”,长期漠视隐患终被追责.docx
加油站加错油构成“重大误解”,责任比例如何划分.docx
安全出口疏通,生命通道畅通!.docx
推荐知识
历史版本
修改日期
修改人
备注
2026-01-30 23:36:04[当前版本]
朱仁伟
创建版本
目录
wcp知识分享平台 - free.V4.3.0-439 -
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