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置多休假的目的,是为了在业务量波动时,合理统筹人力资源,避免出现人员闲置、资源浪费的情况。当出现人员富余、且员工已有的休息日已安排完毕时,可由单位视情况安排员工请多休假,多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规定,多休假的申请需严格执行提前报备制度,即由负责人提前向人力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在人员富余时,未经提前报备,直接安排员工休多休假,事后才补提请假流程。此类做法不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既削弱了人力部门对整体人员安排的统筹把控,也容易造成多休假使用不规范、资源调配不透明等问题。
为规范管理,凡安排员工多休假,负责人未提前向人力部报备、直接提报请假流程的,该段假期一律按事假处理,不予认定为多休假。
请各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如确需安排员工多休假,请提前与人力部负责人沟通报备,人力部将协助各单位评估多休假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共同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调配,最大限度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