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力部在油站检查中发现:个别油站的洗车中心人员,存在中午回家休息的情况。经与单位负责人交流得知:公司规定每年 5-10月,洗车中心人员每天中午休息2小时(13:00-15:00)。几位洗车中心人员由于家里离工作地点较近,故商量后决定每天1人休息2小时,其他人正常上班。该决定也得到油站负责人的同意。
案例分析:
1、 公司规定每年 5-10月,洗车中心人员每天中午休息2小时(13:00-15:00)。目的是让员工能够获得足够的休息时间,调整工作状态,避免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导致中暑或身体不适。
2、案例中,油站负责人出于尊重洗车中心人员的主观意愿,同意该决定,表面上看是双赢,负责人民主管理,员工配合度高。但从本质上看,就违背了公司出台休息政策的初衷。存在以下两个弊端:
(1)员工在上班时间离岗,不符合工作要求。
(2)一人休息,意味着其他人要长时间待岗,工作强度增加,员工的工作效率及服务状态会受到影响,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3、希望各油站能遵照公司要求,好好利用午间两小时,安排洗车中心人员进行休息,确保员工在工作时能呈现最好的精神面貌,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