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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拿出打火机试图“灭”加油站,涉嫌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获刑十个月
作者: 蔡权城 于 2020年12月05日 发布在分类 / 设备维护类(2020年10月份起) 下,并于 2020年12月05日 编辑
安全

2019年5月27日,蒋某某和朋友在长沙市天心区一餐馆聚餐饮酒后,乘坐朋友驾驶的车辆来到南郊公园附近一加油站加油,蒋某某在加油站办公区前台付完油费出来准备上车时,工作人员向其索要付款小票,蒋某某要工作人员自己去前台查,工作人员执意要他出示小票。

蒋某某情绪激动地与两名 工作人员 争吵,并将其中一人推倒在地,后又追着拳打。加油站的其他工作人员上前将双方劝开。蒋某某和朋友准备驾车离开,遭到与其发生争执的工作人员阻拦。“信不信我把整个加油站都灭了”蒋某某突然掏出打火机,走到离加油机不足3米放置的6桶液压油罐前,并用手去拧其中1桶液压油罐的盖子,加油站站长见状冲上前把蒋某某手中的打火机抢走。后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现场,扣押了蒋某某的打火机并将他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蒋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蒋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分析

在此案例中,油站工作人员与 蒋某某 交流时,知道其喝了酒,在一开始 向其索要付款小票 遭到拒绝时,可通过其他方式核实, 执意要他出示 ,激怒了 蒋某某 ,导致后面矛盾激化,发生了威胁到油站安全的事情。

饮酒人员一般比较激动,容易失去理性,做出出格的行为。我们知道 加油站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饮酒人员的 过激行为 无疑是我们油站一个巨大的威胁,所以面对这类顾客时,我们应该提高安全意识,更加小心谨慎,注意方式方法,尽可能不要去激化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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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5 11:36:09[当前版本] 蔡权城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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