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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配出单中商品实价切记不可调
作者: 潘燕玲 于 2020年12月08日 发布在分类 / 物资采购类(2020年1-9月份) 下,并于 2020年12月08日 编辑

案例:某油站做配出单将泰拳大米到总部仓库时,将商品实价修改为商品售价,导致商品配回公司总仓后,商品库存单价变成了售价,从而导致商品销售过程中利润严重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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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列分析:机构配出单的配出和配入,主要是针对商品数量进行调配,只需确保商品的名称和数量准确无误即可,商品的实价系统中会自动按库存单价(即商品成本价)配出,切不可随意调动商品实价。

如案例中,油站将商品按售价配出,这样会直接拉高该商品的成本价,导致商品销售时变成低利润、零利润甚至是负利润的情况。这样将会严重影响便利店的利润营收。

因此,在便利店赢通系统做机构配出单时,不管是配回公司还是配到其他油站,单据上的实价不能改动,只做数量上的调整。同时各便利店负责人需保持对商品价格、规格的敏感性,如出现数据异常或价格异常情况,要及时与采购部反馈。

 

物资采购部

20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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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 17:54:30[当前版本] 潘燕玲 机构配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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