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便利店的部分商品是由供应商直接送货到油站,当供应商送货到站时,发现商品中存在“新品”,我们该怎么处理?
案例分析:
案例中所说的“新品”并非是我们主动订购的商品,而是供应商未经我们同意擅自送来的商品,这类商品一般是生产厂家的新产品、或是是某类商品缺货而送来的同类替代品。
面对供应商送来的“新品”,我们要做到:
(1)慧眼识“新品”:要在供应商送货到站的时候第一时间辨认出“新品”,切不可因大意而直接收下“新品”。
(2)果断据“新品”:在发现有“新品”时,直接拒收,随后立即向物资采购部反馈,切不可单凭主观判断该“新品”适合便利店销售而冲动收下。
因为对于便利店商品进销选择,采购部会通过各种标准的考核,确定通过才可以确定定货,所以对于供应商送来的“新品”,大家切不可随意收下。
物资采购部
2020-8-21